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生活性服务业是美好生活的最直接载体,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最基础支撑。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了“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重大部署并在国家“十四五”规划中得到全面安排。为更好落实党和国家的重大部署,国办转发了《关于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供给、加快补齐服务场地设施短板、加强服务标准品牌质量建设、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推动服务数字化赋能、培育强大市场激活消费需求、打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完善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实施等九个方面系统地对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出了明确的系统性要求,是“十四五”时期我国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指引性文件。这其中,强化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是重中之重,这既是因为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直接决定了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水平与速度,还是因为传统生活性服务业长期面临专业化人力资源瓶颈导致行业发展面临困境,更是因为高质量人力资源发展也是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的本来之意。
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发展亟需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是“十四五”期间我国构建优质高效、结构优化、竞争力强的服务产业新体系的必然组成部分,聚焦居民消费升级需要,扩大服务业有效供给,提高服务效率和服务品质。国家“十四五”规划明确指出,以提升便利度和改善服务体验为导向,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加快发展健康、养老、托育、文化、旅游、体育、物业等服务业,加强公益性、基础性服务业供给,扩大覆盖全生命期的各类服务供给。从国家的重大部署和行业的实际发展看,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正在发展成为一个专业性非常强的行业。国家要求持续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与智慧社区、养老托育等融合发展;加快完善养老、家政等服务标准,健全生活性服务业认证认可制度,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诚信化职业化发展。这就必然要求从业人员必须经历更加专业的学习训练过程,具备更加专业的能力。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还是一个交付性非常强的行业。与生产性服务业不同的是,生活性服务业需要从业者向消费者提供面对面的专业服务,这就要求从业者不仅具备熟练的动手操作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而且需要对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理解和情绪心理的把握能力,更需要有清晰沟通和温暖交付的能力。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还是一个数字化发展日益增强的行业。国家鼓励商贸流通业态与模式创新,推进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和跨界融合,线上线下全渠道满足消费需求。推动购物消费、居家生活、旅游休闲、交通出行等各类场景数字化,打造新型数字生活,依托社区数字化平台和线下社区服务机构,建设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提供线上线下融合的社区生活服务;聚焦教育、医疗、养老、抚幼、就业、文体、助残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化服务普惠应用,扩大优质公共服务资源辐射覆盖范围。数字技术已经渗透到服务产品设计到服务交付的全过程,要求从业者具备良好的数字素养以及使用数字设备工具交付服务的能力。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所包含的服务内容与方式及其所具备的专业内涵必然要求专业化、交付能力强和数字素养高的高质量人力资源支撑。
完善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更加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支撑。《意见》明确要求落实国家围绕公共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优抚安置、残疾人服务等领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明确要求加快构建行业性标杆化服务标准、创建生活性服务业品牌。这些标准和品牌构成了生活性服务业的专业内涵,也就必然要求专业化的人力资源支撑。因此,国家支持生活性服务业企业深化产教融合,联合高等学校和职业学校共同开发课程标准、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联合开展师资培训,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库。特别是考虑到存量从业人员规模大、任务重、能力弱、流动快的总体特点,加快养老、育幼、家政等相关专业紧缺人才培养,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从更加长远的发展需求看,国家要实施现代职业技术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技术院校和专业,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推进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支持护理、康复、家政、育幼等相关专业高职毕业生提升学历。根据《意见》要求,到2025年,力争全国护理、康复、家政、育幼等生活性服务业相关专业本科在校生规模比2020年增加10万人。特别重要的是,要深化职普融通,实现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教育双向互认、纵向流动,为服务业从业者提供了更加广阔的教育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强化更具交付能力的人力资源支撑。基于产教融合的专业化人才培养模式更加关注系统化、更加关注长远需求,而生活性服务业不仅需要专业理论基础与能力培养,更需要时刻把握消费者的需求变化,不断提升交付能力,因此,开展更具回应性和适应性特征的职业技能培训极为必要。按照《意见》的具体要求,在培训内容上,基于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的服务交付要求,强化生活性服务技能培训要着力聚焦于熟练操作能力、人际沟通能力、数字工具使用能力和温暖交付能力。在培训方式上,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特别是要建设一批公共实训基地和产教融合基地,推动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尤其是在人口大省、大市、大县打造一批高质量劳动力培训基地,支持开展订单式、套餐制培训。在培训资金方面,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创新使用方式,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推进落实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残疾人等重点群众培训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加快培训速度,加大培训力度,逐年提高生活性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人次,不断提高存量与增量从业人员生活性服务技能水平。
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强化更加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撑。传统生活性服务业的低学历、低准入门槛、低职业化特点导致从业者高流动性、高流失率、从业时间短的从业特征,中介、家装、家政、搬家、维修等生活性服务企业员工招聘难,无法吸引年轻人、高学历等高质量劳动力的加入,成为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转型发展的瓶颈。而就业市场也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零工市场齐头并进,标准雇佣与灵活用工并行发展,就业形态从组织型转向自主型、从集中型转向分布型、从单一型转向多元型。在此背景下,《意见》中提出推动养老、育幼、家政、体育健身企业员工制转型,提供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更加稳定的就业保障,增加从业人员自主性选择空间,增加更加畅通的职业发展通道,增加职业发展的确定性预期,是强化更加可持续的人力资源支撑的根本之道。特别是,对符合条件的养老、育幼、家政、体育健身等员工制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与社保补贴。生活性服务业专业人才培养与职业技能培训都是从业人员职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需要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完善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精简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做好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工作年限与技能人才支持和积分落户政策衔接。关心关爱从业人员,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为劳动者和企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用工指导等服务。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特别是加快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从业人员合法权益。优化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尊重生活性服务业从业人员的氛围,增强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的从业吸引力。(作者:杨伟国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